服務失物招領

我們接下去為您介紹在旅途中丟失私人物品時的諮詢方法。根據察覺的時間和地點不同,處理方法也有變化敬請注意。

1.下電車後馬上察覺的時候

盡快向附近的站員報告

2.在上述以外的情況下察覺的時候

請填完以下表格後進行諮詢。

負責部門確認後會聯繫您丟失物品找到與否、如何領取的手續。

※回信需要一些時間。請耐心等待。

※丟失的物品需要在車站窗口返還。

■詳細填寫以下資訊會幫助您更順暢的找回遺失物品。
  • ・遺失物品的特徵(名稱、形狀、顏色、內容等)
  • ・遺失的日期和時間(如在電車內丟失,寫明上車的車站和乘車時間)
  • ・遺失的地點(如在電車內丟失,寫明哪節車廂/座位上/上方行李架)
丟了東西的時候

前往保管失物的車站領取時需要提供能證明身份的證件,因此不可以郵寄返還。

※一段時間後將轉至警察局處理,若遺失物品已找到請盡快去取。